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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走村串户强奸21位留守女 不分昼夜捆绑奸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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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3-8-7 11:07:20 |只看該作者 |正序瀏覽

    不分白天黑夜,他出没安徽省宿州市和江苏省几个乡镇农村,利用自己改制的动物捕杀器和布袋,以捂嘴勒脖子等方式,将20多名留守女奸淫,作案多达20余起。这个现年58岁的泗县男子终于为自己的疯狂付出代价。昨天,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定,对这个淫魔执行枪决。

    常对留守女下手

    2010年8月10日晚,正值盛夏时节,魏本华骑自行车来到泗县山头镇潼城村被害人小樱(化名)家。

    平时魏本华经常走村串户做点小生意,对本地和周边乡镇和村庄住户比较熟悉。魏本华知道小樱的父母均外出打工不在家,平日只剩下小樱在家。趁着夜幕魏本华钻窗进入小樱的室内,趁小樱熟睡之机,用他改制的动物捕杀器和布袋套住小樱的头部和颈部致其昏迷,将小樱的手脚捆绑,把她抱到屋后边,实施奸淫。

    2010年9月7日深夜,魏本华来到泗县瓦坊乡苌圩村被害人晓霞(化名)家,翻墙入院,趁晓霞熟睡之机,采取同样手段,将晓霞手脚捆绑,用剪刀剪开晓霞内衣后实施奸淫。

    大白天也敢作案

    2010年11月7日下午,魏本华骑摩托车闲逛到泗县山头镇张店村河堰上,看见被害人小美(化名)和同学骑车同行,他心生歹念,追上小美,将小美从自行车上拽下来拖进河堰旁边的树林里施以奸淫。

    魏本华知道邻村——泗县瓦坊乡瓦坊村17岁的小倩(化名)和弟弟在家。 2010年5月21日1时许,魏本华翻墙进入小倩家里,先将小倩的弟弟所住的屋门拴上,然后推门进入小倩卧室,趁小倩熟睡之机,用携带的绳索将其双手捆绑后对其施以奸淫。小倩苏醒后呼喊其弟弟,魏本华才仓皇逃跑。

    跨省作案20起

    据法院认定,1955年3月出生的魏本华系宿州市泗县瓦坊乡张楼村农民。自2008年至2010年12月间,魏本华在宿州市泗县的山头镇、刘圩镇、江苏省的邱集镇、官山镇等地,采取暴力、胁迫等手段,强奸作案20起,强奸妇女、幼女21人,其中既遂10起10人,未遂10起11人。


    2012年2月27日,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魏本华犯强奸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    宣判后,魏本华不服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省高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并于2012年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

   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,魏本华违背妇女意志,采取暴力、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。魏本华在2年多时间内,采取入室或在野外拦路强奸作案20起,性质恶劣,情节严重,社会危害极大,应依法从重处罚。核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魏本华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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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十年生死两茫茫,不思量,自难忘。
    千里孤坟,无处话凄凉。
    纵使相逢应不识,尘满面,鬓如霜。
    夜来幽梦忽还乡。小轩窗,正梳妆。
    相顾无言,惟有泪千行。
    料得年年肠断处:明月夜,短松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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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6-1-22 13:19:02 |只看該作者
    色胆包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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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10]以壇為家I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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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6-1-22 11:57:57 |只看該作者
    直接凌迟处死
    請大家多給發帖者支持,有您們回應支持,才有動力去發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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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9]以壇為家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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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6-1-22 11:53:40 |只看該作者
    請善用帖子右下角舉報鍵,來檢舉有害網站/垃圾/宣傳帖,每個舉報會有金錢增加。
    配图真是什么鬼啊
    不要把自己的東西藏起來,論壇需要你的分享才能成長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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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6-1-22 11:46:49 |只看該作者
    这图配的太TM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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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9-12-4 17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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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10]以壇為家I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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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6-1-17 22:56:20 |只看該作者
    牛逼的变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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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9]以壇為家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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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6-1-17 19:34:58 來自手機 |只看該作者
    真的是够变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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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4-11-14 01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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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9]以壇為家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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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6-1-17 18:23:20 |只看該作者

    这么屌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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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2-10-7 20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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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4-9-17 08:24:23 |只看該作者
    太可恨了,该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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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0-1-26 17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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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4-9-17 07:52:09 |只看該作者
    这图是莫名其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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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無聊
    2023-11-25 04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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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4-9-17 07:27:14 |只看該作者
    死刑?大快人心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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